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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函釋 Legal interpretations
有欠稅被禁止處分的房屋、土地是無法移轉過戶的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納稅人逾期未繳本市地方稅款累積達10萬元以上時,本局基於保全租稅債權,會通知地政機關,將納稅人的不動產設定為不得移轉或他項權利之禁止處分登記。 稅務局貼心提醒,土地、房屋被禁止處分,是無法買賣、設定的,甚至因為大部分銀行不接受被禁止處分的土地、房屋作為抵押擔保品,而無法順利申請到貸款,所以請民眾確實按照各稅繳款期限繳納稅捐,以免權益受損。 
 
資料來源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