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資訊
最新資訊 News
111年繼承或贈與案件應適用之免稅額已公告調整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2條之1第1項規定,遺產及贈與稅案件所應適用之各項金額,每遇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時,自次年起應按上漲程度調整之;本次除免稅額較上次調整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其餘上漲幅度均未達10%以上。財政部於110年11月24日已公告111年遺產及贈與稅免稅額分別調整為1,333萬元及244萬元。

 
資料來源/發布單位: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