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資訊
最新資訊 News
終止三七五租約給付之補償費低於標準者其差額不課贈與稅
財政部中區國稅表示:訂有三七五租約之土地,其終止租約之認定,應以縣市政府核准登記之日期為準。另地主及佃農雙方如經協議以低於平均地權條例規定之標準給付補償費者,因其差額非為債務免除情事,不課徵贈與稅。
 
資料來源/發布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發布日期:2021-07-09